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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司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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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食品安全宣傳周啟動儀式

    2016/6/22    來源:    作者:佚名  閱讀:次  【打印此頁】

    6月13日,聊城食品安全周啟動儀式,聊城市孚德食品右側公司作為生產性企業受邀參加啟動儀式,關注食品安全,做放心食品,從我做起!

    三鹿奶粉事件、山西疫苗事件后,食品藥品安全新聞事件受到媒體較高關注。近年來,在這一專業報道領域,媒體披露的真問題和媒體制造的偽命題并存。

    食藥安全新聞報道是一門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交叉學科,這個領域關聯醫學、藥學、化學、毒理學、流行病學等很多專業知識,在很大程度上屬于“科學新聞”:既關系國際民生、社會安定,又需要一定的食藥安全專業知識。

    科學和專業的解釋、嚴謹的邏輯鏈條,是食藥安全新聞報道的生命線。非專業報道潛藏的四種“陷阱”和“問題”會很容易形成輿論焦點和負面導向,更容易作用到社會行為中。

    陷阱一以偏概全、不求甚解

    食藥安全報道,局部真實不代表整體真實,除了要對每個細節、數據研判,還要對整體導向和影響力進行評估。核心事實可能沒什么問題,但細節不嚴謹產生的影響,可能會比主體失實影響更大。

    新聞要以真實為根本準則,媒體應以專業謀求公信力。食藥安全報道不是現象類、概括式報道,而應是科學報道,如果以偏概全,或者僅僅只擺出表面現象,不求甚解,不求專攻,很難呈現客觀真實的報道,也容易誤導消費者。

    此外,要處理好食藥安全新聞的個案和普遍性的關系,報道個案時候,要注重考量帶來的影響是否具有普遍性,是否會影響到社會秩序,是否有普遍的規律可循,是否會影響到宗教、民族信仰等方面。

    例如,2012年五得利面粉檢出硼砂事件,被網絡媒體以“全國銷量第一面粉企業添加致癌物硼砂被查”為題,主觀推理面粉中的硼砂為“面粉企業有意添加”,使得輿論迅速擴散。硼是許多食品,特別是植源性食品的天然成分,不同食物種類硼本底含量差異很大。中國疾控中心的一篇研究論文認為,小麥粉的硼本底值建議為1.65mg/kg,而大豆的硼本底值建議為39.46mg/kg,遠高于小麥粉。五得利面粉的硼含量未超過本底值,監管部門也排除了非法添加的可能性。

    一件不太復雜的事件,搞得人心惶惶,如果能尊重科學、以事實為依據,新聞報道還原事情本來面目并不難。

    陷阱二:信源模糊、揣測想象

    有媒體為了行文需要,會縱容甚至鼓勵記者對事實開展“想象”,這種無中生有的創造,不但解決不了報道的核心問題,反而制造了新的不真實。

    任何感官的、經驗式的、臆想的、揣測的素材都不應成為新聞報道的直接證據,新聞報道只要事實、數據、案例。尤其食藥安全類報道更需要數據、實驗、案例和事實支撐,要靠采訪、案例分析,選取恰當的采訪對象,小心求解事物客觀規律,認真把握事物本質。

    進入“大數據”時代,在食藥安全報道領域,結論將日益基于數據、事實和分析得出,而非經驗和直覺。另外,來自跨學科、跨領域的采訪對象,常常會使得食藥安全報道不科學、不嚴謹。

    例如:2015年6月底到7月初,“僵尸肉”的報道沸沸揚揚,百度搜索頁面達到24800000個。但通過對新聞線索的核實,發現這是一起無中生有的報道。在這些報道中,引用的信息源非常模糊,表述得很不規范,比如“記者了解到……”記者是從哪了解到的?是怎樣了解到的?廣西某口岸是哪個口岸?哪個“80后”介紹?來源這樣模糊的信源稿子,讀者能不起疑心嗎?這或許將成為中國新聞史上不太光彩的一頁。

    陷阱三:偷換概念、誤讀誤判

    一些食藥安全報道,有的只提供一部分真相,有意無意地掩蓋另一部分;有的偷換概念、轉移論題。出現這些情況,采編人員要么缺乏對新聞事件的全局認識,導致一部分重要事實被忽略;要么是有意摘選了部分信息提供給公眾,掩蓋了另一部分,以達到聳動效果。

    采訪中,即使是科學家說的話,也可能因為某種原因,也會出現偏差。所以對于科學家的言論,特別是比較聳動性的言論,如果對方無法提供可靠的文獻依據,也不應以此為據。

    案例:臺灣DEHP起云劑事件中,臺灣大學食品研究所教授孫璐發表一個言論,稱DEHP的毒性比三聚氰胺強20倍。這個說法聳人聽聞,也很抓眼球,是媒體喜歡的那種說法,被大量使用在新聞標題當中。但事實上,這個說法是不科學的,DEHP的毒性實際遠小于三聚氰胺,而在致癌性方面,兩者都非常小。隨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,三聚氰胺、DEHP、蘇丹紅等非法添加物都被公眾熟知,且將其毒性夸大傾向,實際上,這些東西毒性遠沒有媒體渲染、公眾想象的那么嚴重。

    山東疫苗事件中,媒體將專家評論“這是在殺人”的言論用在標題當中,目的也是為了吸引讀者眼球,渲染情緒。

    陷阱四:定性毒害、制造恐慌

    在相當比例的食藥報道中,常常能讀到說法“長期”“大量”“過度”,結果是致癌。所謂致病物質,在自然界廣泛存在,致病要考慮劑量和致病條件,不應當武斷扣上“有毒”或“致癌”的帽子。

    此外,食品不合格,并不絕對會致病,只能說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會有引發健康問題的風險。對曝光的不合格食品,不應直接下定論有危害,也不用馬上恐慌。

    科學松鼠會的作者們常說“離開劑量談危害就是耍流氓”!坝泻Α笔歉爬ㄐ、泛指的、沒有明確程度的,而食藥報道要的恰恰是精準,給食品冠以“毒”的稱呼,不但不能準確呈現物質的危害程度,反而容易攪動公眾情緒,擾亂認知。

    例如,今年上海冒牌奶粉事件報道中,不少媒體冠以“毒”奶粉加以定性。實際上,此次制售假冒奶粉案中涉及的乳粉是市場上銷售的真奶粉,犯罪嫌疑人是將低價的奶粉換包裝假冒高價奶粉。假冒奶粉不等于毒奶粉。

    萬物皆有度職業操守不可丟

    報道食藥安全事件時首先要對事件有一個清醒的認識,要考慮事件的科學內容是否充分掌握,最好在技術和行業專家的指導下,對事件危險性有了充分了解后,再行報道。

    如果能保證新聞采寫層面的嚴謹,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彌補食品相關專業知識缺失帶來的問題。

    媒體報道要有職業操守,既要考慮讀者和消費者的反應,以及產業的發展現狀和水平,還要進行輿論監督,理性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和壯大。

    萬物皆有度,以度和數據去衡量食藥安全新聞會更合理。

     (《食品安全報道手冊》編者:蔣昕捷,朱紅軍,胡穎廉,鐘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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